近日,水利部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公布水預算管理第二批試點地區(qū)的通知》,公布了遼河流域等13個水預算管理第二批試點地區(qū)。
為落實關于全面構(gòu)建節(jié)水制度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,加快建立健全水預算管理體系,在第一批試點地區(qū)取得階段性成效基礎上,水利部啟動水預算管理第二批試點工作。試點申報地區(qū)按照水利部印發(fā)的《水預算管理試點方案》編制實施方案,并按程序上報。水利部組織專家評審,遴選確定在遼河流域開展流域試點,在河北省、上海市、浙江省、山東省開展省域試點,在北京市通州區(qū)、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(qū)、江西省景德鎮(zhèn)市、重慶市大足區(qū)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烏魯木齊市開展市域試點,在遼寧省大連市長海縣、福建省漳州市東山縣、湖南省長沙市長沙縣開展縣域試點,進一步夯實水預算管理制度建設實踐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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